学生有两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机会。第一次是在高二第二学期(6月份),第二次是在高三(1月份)。即是说,学生在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中如果成绩不理想,可以在高三进行补考一次。考试成绩以最好的一次作为最终考试结局,并允许学生更换一次等级性选考科目。
广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基本制度
1、坚持全面考核制度。促进高中学校全面落实课程标准,促进学生完成民族规定的高中各门课程的进修,全面提高科学与人文素养,提高德智体美各方面的素质。
2、坚持特点提高制度。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考试机会,促进学生提高学科兴趣与特点特长,促进学生健壮、多样提高,为学生的可持续提高创造条件。
3、坚持科学性制度。科学合理设置考试科目、内容、时刻安排和成绩呈现方式。考试技巧简单可行,可操作性强,确保高中学考的信度和效度,考试结局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。
4、坚持统筹兼顾制度。积极发挥高中学考对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诊断功能,促进高中改进教学,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进修压力。加强高中学考成绩在高中毕业和高校招生中的应用,服务高校科学选拔人才。